一、地质灾害灾情
(一)1-2月份总体灾情。
1-2月份,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83起,其中滑坡24起、崩塌23起、泥石流2起、地面塌陷34起,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33.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减少25.9%,77.8%和25.0%(表1)。
1-2月份,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10起,涉及可能伤亡人员74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465万元。
与前五年同期平均值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增加2.5%、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减少84.6%和31.4%(表2)。
(二)2月份灾情。
2月份,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59起,其中滑坡22起、崩塌13起、泥石流2起、地面塌陷22起,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03.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减少7.8%,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与上年持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增加21.4%(表3)。
2月份,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7起,涉及可能伤亡人员68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375万元。
2月份,地质灾害分布在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发生数量多少依次是湖南、广西和贵州等(表4);广西地质灾害造成1人死亡(表5);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多少依次是广西、湖南和贵州等(表6)。
二、1-2月份地质灾害特点
(一)多年同期相比灾情中等。
与2011年以来多年同期相比,今年1-2月份地质灾害发生数量排第五位、因灾造成死亡失踪人数排第七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均排第六位。
(二)防灾减灾效果良好。
1-2月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10起,占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总数的76.9%,涉及可能伤亡人员74人,是1-2月地质灾害造成实际伤亡人数的25倍。
(三)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和地面塌陷为主,灾害级别以小型为主。
1-2月份,全国共发生地面塌陷34起,占总数的41.0%;滑坡24起,占总数的28.9%;崩塌23起,占总数的27.7%;三类地质灾害占总数的97.6%。灾害级别以小型为主,共81起,占总数的97.6%。
(四)以自然因素引发为主。
全国83起地质灾害中,自然因素引发68起,占总数的81.9%;人为因素引发15起,占总数的18.1%。自然因素主要为降雨、冰雪冻融等;人为因素主要为采矿和施工等。
(五)中南地区地质灾害数量最多,直接经济损失最重,中南地区和西南地区死亡失踪人数最多。
中南地区的湖北、湖南、广东和广西共发生地质灾害58起,占总数的69.9%;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42.9万元,占总数的47.9%。西南地区的云南和中南地区的广西各造成1人死亡。
三、3月份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地质灾害多年发生规律,3月份是地质灾害的低发期,但仍有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总体预测3月地质灾害发生的数量和危害情况可能与2月基本持平或略为偏重。据气象部门预计江南西部、华南西部、西南地区和西北地区东北部等地区降水偏多,要注意防范异常强降雨、冰雪冻融和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另外,西北黄土地区还需要注意防范春季农田、坡地灌溉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