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协、科技局、工信局、人社局、国资委,自治区各有关厅局,各自治区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团结引领我区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和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进程中创新争先,自治区科协、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国资委联合开展广西创新争先奖(含杰出工程师奖)评选活动,表彰在创新争先行动和推动技术创新发展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科技工作者和集体。现就开展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名额
(一)表彰范围:在全区范围内的科技工作者团队和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二)表彰名额:广西创新争先奖集体10个,广西创新争先奖个人30名,广西杰出工程师奖30名。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和科学道德,在思想政治、党风廉政、道德品行方面不存在违纪违规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二)参评广西创新争先奖(含杰出工程师奖)的科技工作者应在广西区内工作五年以上。
(三)参评广西创新争先奖(含杰出工程师奖)的科技工作者或集体所取得成绩应当主要在广西区内做出,并于近两年内完成或显示影响。
(四)申报评选广西创新争先奖的科技工作者或集体还应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抗击疫情和脱贫攻坚。突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题,加大力度表彰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决胜脱贫攻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2.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面向科技前沿,取得重大原创性科学发现,提出或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开辟新方向,探索无人区,实现前沿领跑或突破。
3.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面向国家或自治区重大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国家安全挑战取得新成果或作出新贡献。
4.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形成新标准、新产业、规模化应用示范等,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5.科学普及和社会服务。开展科学普及、科技志愿服务、决策咨询、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基层“三长”(即医院院长、学校校长、农技站站长)示范带头作用发挥等产生显著成效。
(五)申报评选广西杰出工程师奖的科技工作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民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不作要求。
2.长期工作在基层或生产一线,且未担任党政领导干部职务。
3.取得的标志性成果贡献或重大创新性技术发明及应用等,应得到实践检验和国内外同行或企业充分认可。
4.应在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等领域的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其中:在重大工程项目领域,要求在重大工程、项目、计划和国家、自治区重大项目或课题中主持或发挥核心、主导或关键作用,成果突出;在重大技术创新领域,要求突破技术创新或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对行业领域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在成果转移转化领域,要求在实现科技成果转化转移方面,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推荐渠道
(一)区直单位推荐
1.自治区科协、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国资委可分别推荐广西创新争先奖集体候选对象2个、个人候选对象4名,广西杰出工程师奖候选对象4名。
2.其他自治区各相关厅局,自治区级及以上企事业单位可分别推荐广西创新争先奖集体候选对象2个、个人候选对象2名,广西杰出工程师奖候选对象2名。
(二)地方推荐
各市科协联合科技、工信、人社、国资部门可推荐本地区广西创新争先奖集体候选对象2个、个人候选对象4名,广西杰出工程师奖候选对象4名。
(三)其他渠道推荐
各自治区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以及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科学技术协会、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科学技术协会可推荐广西创新争先奖集体候选对象1个、个人候选对象1名,广西杰出工程师奖候选对象1名。
四、推荐工作程序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推荐渠道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组织领导,规范工作程序,开展推荐工作。
(二)产生拟推荐对象。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专家评议、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提出拟推荐对象,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审核与评审。各推荐渠道要对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工作规范性和相关推荐材料进行审核,通过相关民主程序产生推荐对象,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上报。各推荐渠道向广西创新争先奖(含杰出工程师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荐材料,办公室审查通过后组织评审,差额产生获奖者。
五、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科研生产一线政治表现好、成就突出、贡献卓著、在国内外、区内外产生较大影响、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团队推荐出来,宁缺毋滥。
(二)各推荐渠道应注重举荐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国防领域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优秀代表,注重发现优秀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和非公有制企业科技工作者。
(三)推荐材料要真实、准确、规范,成绩和贡献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避免面面俱到、空话套话。公示内容为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成绩、贡献,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书面实名投诉,应及时处理,并明确提出是否继续推荐的意见。
(四)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不推荐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不推荐县级以上党政机关,不推荐中央、自治区直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控制处级推荐人选比例(不超过20%)。在企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坚持在教学、科研生产一线并做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以按科研、工程技术人员推荐。
(五)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严格纪律,加强监管,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成绩、贡献、材料骗取荣誉的行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于推荐工作中徇私舞弊、严重渎职的,经查证后取消推荐渠道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的资格。
在推荐广西创新争先个人奖项和广西杰出工程师奖项中,只能推荐申报评选其中1个奖项。
对于已获奖的集体和个人,如发生违法违纪等行为,将撤销其所获奖项,并收回奖状、奖牌、证书,终止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六)被推荐人选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拟推荐人选或团队负责人为企业或企业负责人的,还需征求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意见。征求意见工作由主办单位和推荐渠道统一组织,不得增加拟推荐对象个人或团队负担。
(七)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奖励方式
自治区科协、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国资委联合印发表彰决定,对获奖团队颁发奖牌,对获奖个人颁发证书、奖状并按有关规定发放奖金。
七、组织领导
(一)广西创新争先奖(含杰出工程师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评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协组织宣传部。
(二)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评选工作。
八、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材料
申报第二届广西创新争先奖(含杰出工程师奖)候选人材料包括以下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电子材料与书面材料须保持一致,一律采用A4纸规格。申报纸质材料一律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1.推荐工作报告。包括:(1)推荐工作报告1份(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推荐对象公示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情况、推荐意见等);(2)《广西创新争先奖(含杰出工程师奖)候选人汇总表》《广西创新争先奖候选团队汇总表》《广西创新争先奖(含杰出工程师奖)推荐渠道工作机构成员名单》各1份。 推荐工作报告需加盖推荐渠道公章,其中:区直单位推荐的需加盖有关厅局公章;各市推荐的需加盖市级科协公章;其他渠道推荐的需加盖自治区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公章。
2.推荐对象材料。包括:(1)《广西创新争先奖推荐审批表》《广西杰出工程师奖推荐审批表》纸制版一式9份,其中原件5份,复印件4份;(2)附件材料1套(只需提交纸质材料),单独装订成册,其中候选人根据《广西创新争先奖推荐审批表》《广西杰出工程师奖推荐审批表》“重要成果列表”栏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候选团队提交“主要成绩和贡献”栏涉及内容相关证明材料;(3)《广西创新争先奖(含杰出工程师奖)人选征求意见表》一式5份;(4)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公示材料1份。
3.以上材料可从广西科协网(http://www.gxast.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材料报送时间、地址
各推荐单位请于2020年4月3日前将推荐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自治区科协组织宣传部,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吕游、蒙雪莹
联系电话:0771-2630650、2630566
电子信箱:gxkxpjb @ sina.com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31号南楼701室
附件:1-1.广西创新争先奖推荐审批表(推荐个人用)
1-2.广西创新争先奖推荐审批表(推荐团队用)
2.广西杰出工程师奖推荐审批表(推荐个人用)
3.广西创新争先奖(含杰出工程师奖)人选征求意见表
4.广西创新争先奖(含杰出工程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5.广西创新争先奖候选团队汇总表
6.广西创新争先奖(含杰出工程师奖)推荐渠道工作机构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科学技术协会 科学技术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工业和信息化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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