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西地质学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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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卫仁 来源:广西地质学会 发布日期:2023-11-01 点击: |
桂地会字〔2023〕11号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广西地质学会章程》的规定,广西地质学会第九届理事会已任期届满,经研究,拟定于2023年12月中旬在南宁市(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召开广西地质学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大会主要议程是:审议《广西地质学会第九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广西地质学会第九届理事会财务报告》和《广西地质学会第一届监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广西地质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理事长,秘书长和监事会监事长及监事;审议修订《广西地质学会章程》和《广西地质学会会费收取办法和标准》。为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第十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及程序 (一)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风; 2、在地质科学、自然资源或生态资源专业领域内有较高造诣的专家、学者或自然生态资源管理单位领导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及荣誉称号的地质(或自然资源)科技工作者,已列入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者(地质找矿方向)以及获得中国地质学会青年科技金锤(或银锤)奖、金罗盘奖等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3、是广西地质学会个人会员(包括中国地质学会个人会员),热心学会工作,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理事长、秘书长候选人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一般要求60岁以下在职在岗的专家或单位领导人)。有2名以上理事候选人(代表)的会员单位至少要推荐1名4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作为理事候选人。 (二)理事候选人推荐程序 1、第十届理事会拟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5名、常务理事23名、理事39名、监事长1名,监事2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5名,由各会员单位按照拟定的名额(附件1)进行推荐; 2、理事长、秘书长候选人由理事长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推荐。 二、做好参会代表的推荐工作 原则上理事候选人即为参会代表,若理事候选人不到会的可委托本单位代表参加,代表人具有投票权。请各会员单位按照给定的参会名额,认真推选参会代表,并填好“参会代表回执”(附件4)。 三、几点要求 1、推荐理事请填写《广西地质学会第十届理事会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由推荐单位盖章后报送至广西地质学会秘书处; 2、各会员单位推荐的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理事长、监事长候选人,若属在职国家公职人员县级(或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含离退休),均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申报审批备案并填报《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附件3); 3、按照《广西地质学会章程》规定,理事必须是广西(或中国)地质学会个人会员,拟推荐理事候选人若不是会员的请登录广西地质学会网站,按规定提交申请书,由秘书处审核通过后成为广西地质学会会员; 4、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召开会议推荐候选人,经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电子版(PDF版及Word版)报送广西地质学会秘书处; 5、本通知文件和附件表格可登陆广西地质学会网站(www.gxdzxh.com)下载。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卫仁 联系电话:0771-5736966 手机:13978804762 电子邮箱:gxdzxh@qq.com 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35号华业园综合楼910室 邮编:530022
附件:
广西地质学会 2023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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