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固体矿产勘查规程规范及技术要求培训班的通知(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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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卫仁 来源:广西地质学会 发布日期:2023-10-31 点击: |
桂地会字〔2023〕13号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落实矿产地质勘查规范规程,提高编写地质报告的质量,广西地质学会拟定于2023年11月下旬在南宁市举办一期固体矿产勘查规程规范及技术要求培训班,由学会固体矿产勘查开发专业委员会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从事地质矿产类、地质环境类和矿产资源规划类报告编写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专家、各类矿山企业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邀请各市(区)、县(市)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和矿政管理干部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和授课教师 聘请资深地质专家授课,培训内容如下: (一)解读《矿山地质工作规范》(DZ/T 0401-2022)内容及技术要求; (二)解读《固体矿产勘查采样规范(DZ/T 0429-2023)》内容及技术要求; (三)解读《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DZ/T 0033-2020)》内容和报告编写提纲及技术要求; (四)解读《固体矿产资源量估算规程(DZ/T 0338-2020)》内容及技术要求; (五)解读广西碳酸钙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发展计划及案例分析; (六)解读《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DZ/T 0374-2021)》内容及技术要求; (七)储量报告编制及评审相关要求。 三、培训日期和地点 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费用 (一)每位学员缴纳培训费1200元,是地质学会单位会员(已交当年单位会费的会员单位)每位学员交培训费1000元。培训费用包括学员培训期间餐费、场地费、授课费、资料费等。学员培训期间住宿费、往返交通费凭票据回所在单位报销; (二)请各单位通过银行转账交培训费,学会将根据各参加培训单位提供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学员报到时凭缴费回执单换取发票。培训费用,请各单位在开班之前统一汇至广西地质学会账户: 户名:广西地质学会 账号:6210 5748 6684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支行 五、其他事项 为做好培训工作安排,请各单位于2023年11月15日前填写本单位培训人员报名表并通过电子邮件(gxdzxh@qq.com)报送至广西地质学会秘书处(报名表电子版可在广西地质学会网站www.gxdzxh.com下载)。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卫仁 电话:0771-5736966 手机:13978804762 电子邮箱:gxdzxh@qq.com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35号华业园9楼 邮编:530022
附件:
广西地质学会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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