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年《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DB45/T1625-2024)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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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秘书处 来源:广西地质学会 发布日期:2024-08-20 点击: |
桂地会函﹝2024﹞03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执行广西地方标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DB45/T1625-2024)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4﹞157号)要求,为进一步对各单位技术人员宣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DB45/T1625-2024)标准,提高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写的技术水平,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同意,我会定于2024年8月26日-27日在南宁市举办一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培训班,现将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专家;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其他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DB45/T1625-2024)》出台背景──厅地质勘查管理处副处长 王宁 (二)广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技术相关要求──广西地质环境监测站 站长 吴福 (三)广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管理相关要求──厅地质勘查管理处一级调研员 施杰 (四)解读《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DB45/T1625-2024)》技术规范──广西地质环境监测站 副总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 磨英飞 (五)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及案例分析──广西地质环境监测站编制组 (六)授课老师与学员互动交流。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8月26日(星期一)下午3:00-7:00 8月27日(星期二)上午7:30-8:20 报到地点:南宁市湘桂国际大酒店一楼大堂 培训时间:8月27日全天 培训地点:南宁市湘桂国际大酒店二楼多功能会议厅 四、培训费用 1、本次培训费用参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行〔2018〕3号)标准。普通人员1000元/人,广西地质学会单位(个人)会员900元/人。培训费用包括学员培训期间餐费、场地费、授课费、培训资料费等。学员培训期间住宿费、往返交通费凭票据回所在单位报销。 2、培训费支付方式:培训费请各单位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广西地质学会将根据参训单位提供的纳税人识别号或信用代码等信息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将发票发至联系人邮箱。请各参加培训单位将培训费通过银行转账汇款至广西地质学会银行账户。 户 名:广西地质学会 账 号:6210 5748 6684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支行 五、其它事项 1、请各参加培训单位(个人)填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培训班报名表》,于2024年8月24日18:00前报广西地质学会秘书处,以便做好培训工作安排; 2、请登录广西地质学会网站(www.gxdzxh.com)下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培训班报名表》,按要求填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 权(18607818329)、陆春华(13507884948) 电 话:0771-5736966(兼传真) 电子邮箱:gxdzxh@qq.com 地 址:南宁市竹溪大道35号华业园910 邮 编:530028
附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培训班报名表
广西地质学会 2024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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